JPR LTD 大阪關西機埸租車直送 駕駛執照要求 及 日本駕駛須知

駕駛執照要求

    • 國際駕照
      • 可在日本國內駕駛之駕照
      • 持外國駕照,需備有「國際駕照」或者是「外國駕照(僅限特定之國家或地區)+ 駕照日文翻譯本 (必須) 」。
      • 國際駕照可駕駛車種之類別
      • 類別許可駕駛車種
      • A / 兩輪機車(含附掛側車)、空車重未逾400kg(900lbs)之身障者用三輪車輛。
      • B / 除駕駛外尚可乘坐8人以下之乘用汽車,或者是載重量3,500kg(7,700lbs)以下之貨物運送車輛。此類車輛可附掛輕型拖車。
      • C / 載重量3,500kg(7,700lbs)以上之貨物運送車輛。此類車輛可附掛輕型拖車。
      • D / 除駕駛外尚可乘坐8人以上之乘用汽車。此類車輛可附掛輕型拖車。
      • E / 上列之B、C、D類,附掛輕型拖車以外之拖車。
    • 持有日本居民登記簿者(在日本中長期居留的外國人)在離開日本後3個月以內再入國的情況下,即便持有有效的駕照也無法在日本國內駕駛車輛。[領車時也務必提供您的護照]
    • 1949年日內瓦公約關於道路交通條款之締約國 (日內瓦公約/2019年3月)

    日內瓦公約締約國,但未依據該公約發行國際駕照之國家:法國、比利時(此兩國之國民可使用該國發行之駕照及日文翻譯本在日本國內駕駛)

    詳情請參閱警察廳網站

    https://www.keishicho.metro.tokyo.lg.jp/multilingual/chinese/traffic_safety/drivers_licenses/index.html


    • 外國駕照 + 日文翻譯本
      • 以下5國家、1地區之國民可以使用該國發行之駕照及日文翻譯本在日本國內駕駛車輛。
        • 瑞士
        • 德國
        • 法國
        • 比利時
        • 摩納哥
        • 台灣

    • 在日本國內無法駕駛車輛之國際駕照
      • 日內瓦公約非簽署國所發行之國際駕照。
      • 日內瓦公約締約國所發行之維也納公約型式之國際駕照。
      • 日內瓦公約締約國之授權機關發行,但型式不符之國際駕照。
      • 無發行權限之機關所發行之國際駕照。
      • 美國僅限「AAA」及「AATA」發行之駕照始為有效。